应该如何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首先是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就是一方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和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要先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就是被告户籍地基层法院。要是被告在某地居住满一年以上(有居住证等能证明的材料),则可以在被告现居住地法院起诉。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也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比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确定好法院后,就要准备立案材料,通常需要原告的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或户口本,起诉状,律师授权手续等。接着将材料递交给法院,可以前往窗口递交、邮寄立案,或者通过线上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进行立案。 之后进入调解阶段。法院收案后会先将案件分到调解庭、调解团队手中。调解是离婚案件必经程序,调解员联系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出具调解书(要是双方和好则不出具);要是调解不成功,就会转入审判庭。需要注意,如果调解不成功或者不接受调解,一定要明确告知调解员,不然调解期限会被无条件搁置。 然后是审判阶段。在这一阶段,要准备证据目录和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大致有证明离婚事实、财产事实、有利于争夺抚养权的事实这三大类。比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等都可能作为证据。法官可能会先组织庭前会议了解基础事实,在此基础上进行调解。正式开庭时,法院会按照诉讼法进行庭审,明确诉求、举证质证、发表意见。休庭后当事人即可离场,律师可能会在庭后和法官沟通,法官会根据情况决定是直接判决还是再次开庭。 最后是宣判阶段。宣判后,如果一方不服,可以在15天内进行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管辖法院:就是有权对某个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法院。简单说,就是该到哪个法院去打官司。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先行给付:是指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的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