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该如何起诉离婚?

我和另一半感情实在过不下去了,想通过起诉离婚来结束这段婚姻。但我对这方面完全不懂,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也不清楚具体流程。想了解一下从准备到最后判决,整个起诉离婚的详细过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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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个人起诉离婚,一般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准备起诉材料。要拟定起诉状,在起诉状里清晰地写明自己的诉讼请求,比如明确表达要解除婚姻关系,还要说明财产如何分割、子女抚养权归谁等内容。同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此外,还需准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如果涉及对方居住情况不明确的,还需要准备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这里的证据,简单来说就是能支持你诉讼请求的各种材料,比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分居的租赁合同等。 接着是确定管辖法院。依据“原告就被告”原则,通常要向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比如被告户口在A市,但长期在B市工作生活,B市就是其经常居住地,可向B市法院起诉。 然后是去法院起诉并缴费。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窗口,申请立案。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开具缴费通知书,告知需缴纳的诉讼费用。如果经济困难,还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 立案之后,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双方要按时参加庭审,在庭审中,可以就离婚相关事宜进行陈述、举证和辩论。也就是把自己的观点和证据都摆出来,说明为什么要离婚、财产该怎么分等。 最后,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会判决离婚,同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要是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况,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原告就被告:是民事诉讼中确定地域管辖的一项基本原则,即原告起诉时,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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