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判给女方但户口在男方家该怎么办?
我和前夫离婚,孩子抚养权判给了我, 可孩子户口一直在他爸那边。我想把孩子户口迁到我这儿,方便孩子以后上学等事,但是不太清楚具体要怎么做,是要和前夫协商吗?还是有其他办法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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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而户口在男方家时,女方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孩子的户口迁到自己名下。以下是相关法律依据和办理步骤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女方有权为孩子办理户口迁移。
办理孩子户口迁移,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步骤:首先,女方需要准备好相关证件材料,通常包括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证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孩子的出生证明等。
然后,女方要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并领取户口准迁证。这一步主要是让女方户籍所在地确认孩子可以迁入。
接下来,女方携带准迁证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人员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出具户口迁移证。
最后,女方再持迁移证回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孩子的落户手续。
在整个过程中,如果男方不配合提供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女方可以凭借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向户籍管理部门说明情况,寻求协助。若仍然无法解决,女方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男方配合办理户口 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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