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跟随女方,男方是否必须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我和前夫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但前夫说他没钱,不想给抚养费。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他是不是必须要给孩子抚养费呢?我一个人养孩子压力实在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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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如果小孩跟随女方生活,男方通常是必须承担支付抚养费义务的。 抚养费,简单来讲,就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费用的承担。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基于亲子关系产生的,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也就是说,即使夫妻离婚了,双方对于未成年子女依然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一般来说,如果男方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如果男方无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所以,从法律角度看,离婚后小孩跟随女方生活,男方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如果男方拒绝支付,女方可以先和男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法律途径来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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