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男方因家庭暴力提出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

我和老公结婚几年了,他经常对我实施家庭暴力,现在他提出要离婚。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呢?不太懂相关法律,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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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暴离婚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男方因家庭暴力提出离婚时,女方在法律上可以获得多方面的补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物质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家庭暴力行为导致的直接物质损失。比如,女方在遭受暴力过程中身体受伤,去医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这是为了恢复身体健康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导致的误工费,也就是这段时间本应获得的劳动收入;以及因暴力行为损坏的财物,像被砸坏的手机、家具等的修复或重置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所以,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这些实际产生的物质损失。 其次是精神损害赔偿。家庭暴力不仅会对女方的身体造成伤害,更会给女方带来严重的精神痛苦和心理创伤。这种精神上的伤害可能会长期影响女方的生活质量和心理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因此,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要求男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会根据多种因素来确定,比如家庭暴力的手段、情节、持续时间,给女方造成的精神损害程度,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 在财产分割方面,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因家庭暴力过错方要少分财产,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于女方是遭受家庭暴力的无过错方,法院在分割财产时通常会倾向于照顾女方,给予女方适当多分财产,以保障女方在离婚后的生活。 此外,如果女方因家庭暴力导致生活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男方作为有过错且有负担能力的一方,可能需要给予女方一定的经济帮助,帮助女方度过生活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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