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户口在一起的夫妻离婚,一方有低保另一方开公司会有什么影响?

我和我前配偶户口还在一起,离婚后我享受着低保待遇,可对方开了家公司。我担心这会不会对我的低保资格有影响啊,也不清楚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到底会不会有啥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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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低保资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保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对于低保资格的认定,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这里所说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等。虽然夫妻已经离婚,但户口还在一起的情况下,民政部门在审核低保资格时,可能会考虑家庭整体经济状况。 当一方开公司时,这通常意味着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经营收入。民政部门可能会调查该公司的经营状况、收入情况等,并综合考量另一方的情况,来判断是否还符合低保条件。如果因为另一方开公司导致家庭整体经济状况超出了当地低保标准所规定的范围,那么享受低保的一方可能会面临低保资格被取消的情况。 此外,各地对于低保资格审核的具体标准和操作流程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重点关注实际共同生活和经济依赖关系;而有些地方则可能更侧重于户口情况。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享受低保的一方应该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如实反映情况,配合调查,以确保自身权益和低保资格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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