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对方全责医保是否可以报销?
我遭遇了一场车祸,交警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但现在对方赔偿不太积极,我想先用医保报销部分费用,不知道在这种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医保能不能报销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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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祸对方全责的情况下,一般来说医保是不可以报销的。 从法律角度来看,《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在车祸中对方全责,那么这个医疗费用就属于应当由第三人(也就是对方)负担的情况。这是因为对方的责任导致了你的伤害,他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医保不能代替对方来支付这笔费用。 不过,如果出现对方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对方的特殊情况,医保基金可以先行支付。但这并不意味着医保就直接承担了费用,之后医保基金是有权向对方进行追偿的。所以,在对方全责且有能力赔偿的情况下,医保通常是不会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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