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车祸致伤对方全责是否需要进行赔偿?

我前不久遭遇了车祸并受伤了,交警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现在我想知道,对方具体应该赔偿我哪些方面的损失呢?赔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呢?我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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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车祸致伤且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对方是需要进行赔偿的。 首先,从法律责任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交通法规,侵权人应当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意味着其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因此需要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其次,关于赔偿的范围。如果造成人身侵害,受害人可以主张多种赔偿费用。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确定,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收入状况则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收入情况计算;护理费参照护理人员的收入以及护理的期限来计算;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此外,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若受害人因伤致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造成受害人死亡,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后,在赔偿的履行方式上,一般先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对于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肇事者赔偿后依法可以找保险公司进行商业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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