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债务是否需要双方一起偿还?
我正打算和另一半离婚,现在有一些债务问题让我很头疼。不知道这些债务在离婚时是要我自己还,还是双方一起偿还。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离婚时债务偿还的规定是怎样的,什么情况下双方一起还,什么情况自己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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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离婚时债务是否需要双方共同偿还,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来判定,主要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这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对于个人债务,应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所以,判断离婚时债务是否需双方一起偿还,关键在于确定债务是属于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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