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办理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我打算和配偶办理离婚,但是不清楚具体要带哪些证件。我们是协议离婚,不知道是要带身份证就行,还是还得带上户口本、结婚证之类的。希望了解一下完整的证件清单,免得跑冤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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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办理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不同方式所需的证件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此外,还需要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如果选择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证件有: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同时,还需要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事项。 总之,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要提前准备好相应的证件和材料,以确保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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