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诉讼中家庭暴力能否得到补偿?

我正在打离婚官司,在婚姻里我长期遭受对方的家庭暴力,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极大伤害。我想知道在离婚诉讼中,因为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我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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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暴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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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因家庭暴力是有可能得到补偿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家庭暴力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也就是说,家庭暴力不仅仅局限于身体上的暴力,精神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 接着,谈谈在离婚诉讼中关于家庭暴力补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由此可见,如果在离婚诉讼中,一方能够证明另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那么作为无过错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 这里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家庭暴力行为而导致的身体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而精神损害赔偿则是针对受害人因遭受家庭暴力而产生的精神痛苦给予的赔偿。法院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家庭暴力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 那么,在离婚诉讼中,如何证明存在家庭暴力呢?这就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常见的证据包括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意见,以及相关的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例如,如果遭受家庭暴力后报警了,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和制作的询问笔录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去医院治疗时,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等也能证明受伤情况。 总之,在离婚诉讼中,若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无过错方是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获得相应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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