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因家暴离婚,受害方能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我和配偶结婚几年了,最近这一年对方经常对我实施家暴,我实在受不了想离婚。我想知道在这种因为家暴而离婚的情况下,我作为受害方可以向对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我该怎么做才能拿到赔偿呢?
展开


在夫妻之间因为家暴而离婚的情况下,受害方通常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首先,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当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暴,不仅给受害方的身体带来伤害,更会在精神上造成严重的创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明确了实施家庭暴力属于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在实际法律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和数额确定,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法院会考虑家暴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例如是偶尔的一次殴打,还是长期的、恶劣的暴力行为。同时,家暴行为造成的后果也是重要考量因素,比如是否导致受害方出现精神方面的疾病,是否影响到受害方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等。此外,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也会对赔偿数额产生影响。如果受害方想要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报警记录可以证明家暴发生的时间和基本情况;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能显示受害方的受伤情况;伤情鉴定报告则能更准确地确定伤害程度;还有证人证言,如果有邻居、朋友等目睹了家暴过程,他们的证言也具有一定的证明力。在离婚诉讼中,受害方要及时向法院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总之,法律为因家暴而离婚的受害方提供了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途径,受害方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