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轨后离婚会如何判定?


在婚姻关系中,男方出轨后离婚的判定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阐述。 首先是关于离婚的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被明确列为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所以,如果男方出轨达到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法院在调解无效后,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这里的“与他人同居”指的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不过要是仅仅是一般的出轨行为,没有达到同居的标准,法院可能会综合其他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其次是财产分割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为男方出轨属于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法院通常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可能会让无过错方适当多分财产。例如,原本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的情况下,可能会适当增加无过错方的份额。 再者是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虽然男方出轨对争取抚养权有一定影响,但法院主要还是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环境等方面综合考量。如果女方能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比如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会更大。 最后,关于损害赔偿。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男方出轨若符合上述情形,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