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不忠导致离婚会怎么判?


在婚姻关系中,婚内不忠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违反婚姻忠诚义务的行为,常见的如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等。当因婚内不忠导致离婚时,法律会从多个方面进行判定。 首先,关于是否判决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列举了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虽然婚内不忠未直接在其中,但如果婚内不忠行为严重到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比如一方长期与他人同居,这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法院一般会认定感情破裂而判决离婚。 其次,财产分割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婚内不忠,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可能会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一些财产。不过,这里的“适当多分”并没有明确的比例标准,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由法院裁量。 再者,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判定子女抚养权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虽然婚内不忠不是决定抚养权的唯一因素,但如果一方的不忠行为对子女成长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法院在判决时也会予以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