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没找好丈夫而离婚会怎么判?
我当初结婚比较仓促,没好好了解丈夫就和他领证了。婚后发现两人性格、观念差异很大,日子过得很痛苦,我想离婚。但不清楚这种因为没找好丈夫而提出的离婚,法院一般会怎么判,想知道法律上的判定依据和结果。
展开


在法律上,法院判决离婚主要依据的是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只是单纯说“没找好丈夫”,这并不是一个明确的法律判定标准,但如果因此出现了符合法定离婚情形的状况,法院是会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也就是说,如果女方以没找好丈夫为由提出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如果男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女方可以提供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受伤的照片等;若男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女方可以提供相关的证人证言、警方的处理记录等。如果能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法院调解无效后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但要是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不会在第一次诉讼时就判决离婚。女方可以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