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三个月签订一年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我找了份工作,公司说劳动合同签一年,试用期三个月。我不太懂这合不合法,担心自己权益受损。想问下这种试用期三个月签一年合同的情况,在法律上到底正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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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试用期三个月且签订一年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试用期的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双方可以进一步了解彼此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里的“以上”包含本数,“不满”不包含本数。也就是说,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试用期才可以设置为不超过二个月。 结合您提到的情况,劳动合同签订一年,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只能是一个月,而公司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明显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所以,这种试用期三个月签订一年劳动合同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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