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订的合同一年试用期三个月,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我在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却被约定了三个月试用期,心里挺郁闷的。现在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要求公司给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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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签订一年合同却约定三个月试用期能否要求赔偿的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也就是说,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只能是两个月,公司约定三个月试用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如果劳动者在该岗位已经实际工作超过了三个月,那么用人单位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这是因为用人单位超出法定试用期的行为对劳动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是对这种违法行为的一种补偿。 而如果劳动者实际工作没有超过两个月,虽然用人单位约定三个月试用期违法,但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金。不过,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重新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劳动者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时间来判断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若权益受到侵害,应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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