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以及孕期男方离婚起诉权存在吗?

我最近在考虑离婚相关的事情,想了解一下如果我起诉离婚,这个诉讼费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呢?还有我现在怀着孕,我老公要是想起诉离婚,他有这个权利吗?我就是想把这两方面的情况弄清楚,心里有个底。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诉讼
  • #诉讼费承担
  • #孕期离婚
  • #男方起诉权
  • #法律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起诉离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的,一般情况下由原告预交。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同时,《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三条明确,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也就是说,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最终如何负担,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形判定,比如双方所得财产比例、过错情况、是否协商处理等因素 。要是原告预交诉讼费确有困难,还可以在预交期内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接着讲孕期男方离婚起诉权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原则上没有起诉离婚的权利。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明确规定的,这么规定主要是出于保护妇女、胎儿、婴儿的合法权益。不过,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例如,女方存在严重过错,对男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等特殊情况时,法院可能会受理男方的离婚起诉 。 相关概念: - 诉讼费用: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 - 缓交、减交、免交:是指当事人因经济困难等原因,向法院申请在一定期限内延缓交纳诉讼费、减少交纳诉讼费数额或者免除交纳诉讼费。 - 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当原告未按规定预交诉讼费,又不符合缓交、减交、免交条件且经通知仍不预交时,法院将按自动撤回起诉来处理,意味着原告放弃本次起诉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