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起诉费归谁出?
我打算和另一半打离婚官司,但是不清楚起诉费最后是由我出,还是对方出,又或者是双方一起承担。想了解下在法律上,离婚官司起诉费到底该归谁出呢?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离婚官司中,起诉费的承担问题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起诉费也就是案件受理费,它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
一般情况下,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原告需要预先向法院交纳起诉费。这是因为在诉讼程序开始时,法院需要确定由哪一方来启动这个程序并承担前期的费用支出。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然而,起诉费预先交纳并不意味着最终就由原告承担。在案件审理结束后,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起诉费的最终承担方。如果法院判决离婚,通常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经济状况等因素来判定起诉费的分担。例如,如果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法院可能会判决过错方承担较多甚至全部的起诉费。
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起诉费一般由原告承担。这是因为原告提起的离婚诉求未得到法院支持,从一定程度上说明原告的主张缺乏足够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此外,如果双方在诉讼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并撤诉,起诉费的承担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总之,离婚官司起诉费的最终承担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审理结果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