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作量增加但没有加薪,自动离职有补偿吗
在现在的公司工作挺久了,最近领导不断给我增加工作量,可工资却一分没涨。我感觉压力太大,有些干不下去了,想自动离职,但又担心会有损失。想问问这种因为公司工作量增加却不加薪就自动离职的情况,能不能得到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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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制度下,一般来说,劳动者自动离职是没有补偿的。但如果因为公司存在特定违法或违约情形导致劳动者离职,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索取经济补偿金。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补偿:一是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比如原本工作环境舒适,现因公司调整让劳动者在恶劣、危险环境下工作且无相应措施。二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虽然没明确说加薪,但如果原本约定的工资发放都不及时、足额,就属于这种情况。三是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四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例如规定不合理的罚款制度等。五是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单纯只是增加工作量却不满足上述情形,劳动者自动离职通常无法获得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采取的各种措施和行动。 劳动条件: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必需的物质设备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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