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审理程序是怎样的,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诉讼离婚的审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起诉阶段。起诉一方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如果符合,就会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也会在7天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这一阶段就像是开启一场比赛,你要先把入场券(起诉状等材料)准备好交给裁判(法院),裁判决定让不让你参赛(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阶段是审理阶段。法院立案后,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要在15天内提出答辩状。之后法院会确定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双方可以进行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案件事实。这就好比比赛正式开始,双方选手(原被告)在赛场上展示自己的实力(证据和观点),裁判(法院)在一旁观察评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三阶段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是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15天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这就像比赛结束后裁判给出最终结果,如果一方对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裁判申诉。 关于起诉离婚法院是否会判离的问题,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如果有上述法定情形,并且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法院调解无效后,一般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这些法定情形,或者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