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的流程、费用是怎样的,多久能判离?


离婚起诉流程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是起诉阶段。原告要准备好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立案。民事起诉状要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与理由(阐述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这一步是开启离婚诉讼的开端,就像盖房子要先打好地基一样,准备充分的材料能让诉讼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是审理阶段。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之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要进行举证、质证,法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查明案件事实。这就好比一场比赛,双方都要拿出自己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审理的程序和规则,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则可能判决不准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关于费用方面,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这是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至于多久能判离,一般来说,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但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很可能判决不准离婚,需要等六个月后再次起诉,这样时间就会更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