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多方面的资料,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必备的身份与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 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法院审核完后会归还原告。身份证能证明起诉人的身份信息,确保诉讼主体的准确性。 - 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提供结婚证。若结婚证丢失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也可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这是确定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关键证据,只有存在合法婚姻关系,法院才会受理离婚诉讼。 其次是关于子女、财产等情况的材料: - 有子女的,要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这些材料有助于明确子女的身份、年龄等信息,对于后续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判定等问题至关重要。 - 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通常提交财产清单即可,也可在开庭时提交。清单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如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如果涉及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涉及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要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等。提供财产证明,是为了在离婚时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然后是关于离婚诉求及相关事实依据的材料: - 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抚养权归谁、抚养费的承担等;同时要阐述事实与理由,例如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况,是因为家庭暴力、感情不和分居等原因导致的。还要提出相关的证据线索。 - 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例如,若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些证据能够支持您离婚的诉求,法院在审理时会依据这些证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这能证明之前的离婚诉讼已经结束,且判决已生效,避免重复诉讼或错误受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准备充分的资料,能够更好地在诉讼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起诉离婚资料准备要全面、准确,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提供,以便顺利进行诉讼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