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诉讼离婚应该去什么法院?

最近打算诉讼离婚,但完全不清楚该去哪个法院办理。对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一点都不了解,也担心找错法院会耽误时间、浪费精力。想知道具体是按照什么规则确定要去的法院,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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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进行诉讼离婚,确定管辖法院一般遵循以下规则:首先,《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给您解释一下,被告住所地就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比如,被告户口在A市,但在B市已经连续居住超过一年,那么B市就是他的经常居住地,离婚诉讼就由B市的法院管辖。 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管辖法院又有所不同。像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的人、被监禁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包括离婚)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的情况,也有相应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如果是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且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院管辖规定可能会存在差异,为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在起诉离婚前,最好咨询当地的律师或相关司法部门。 相关概念: 被告住所地: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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