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可以分割男方的婚前财产吗?男方已离婚又该如何拿回彩礼?
我最近正面临离婚的状况,对财产分割这方面特别迷茫。男方婚前有不少财产,我不清楚自己能不能要求分一点。另外,当初男方给了彩礼,现在离婚了,男方好像也有想法要回彩礼,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这两种情况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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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离婚时能否分割男方的婚前财产。按照法律规定,一方婚前所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通常是不参与财产分割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个人在婚前依法取得的财产,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都依法归个人所有。离婚时,应该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一方在婚前全款买了一套房子,这房子就是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 不过,如果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情况就不同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要是夫妻书面约定男方的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那么离婚时就可以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接着讲讲男方已离婚如何拿回彩礼。一般情况下,如果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彩礼通常是不予返还的。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返还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况,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例如男方婚前给了彩礼,导致自己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离婚时就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或者婚后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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