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手续所需的时间因多种因素而异。 首先是立案阶段。离婚案件起诉时,要满足一定条件,原告得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案件要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接到起诉状,符合法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的,接收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补充材料的,法院会及时告知,补齐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登记。 接着是审理阶段。离婚诉讼的审理时间取决于适用的程序。如果适用简易程序,从立案起三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一般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要是适用普通程序,通常从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首次起诉离婚获得支持的可能性不大。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这意味着如果第一次起诉没判离,通常要等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法官会判离。按照这个过程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离婚目的,差不多需要一年左右时间。不过,如果出现新情况、新理由,比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等,即使在6个月内,也可再次起诉,法院审查后确属新情况、新理由的,应当依法受理。 另外,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而上诉,二审期限是三个月。涉外离婚诉讼由于程序更为复杂,若另一方存心拖延,时间会更久。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161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