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程序与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想离婚,但不知道具体的程序是怎样的,也不清楚哪些情况能被准予离婚。我很担心自己走了弯路,也怕不符合准予离婚的条件离不了。希望能了解详细的离婚程序和准予离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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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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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程序与准予离婚的情形是很多面临婚姻破裂的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将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离婚程序,在我国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它们有着不同的程序要求。 协议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具体程序为:第一步,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第二步,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第三步,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第四步,初审无误后,符合离婚条件的,进入冷静期,冷静期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计算;第五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第六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无误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程序为:第一步,准备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二步,法院会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第三步,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安排开庭时间;第四步,在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可能贯穿整个诉讼过程;第五步,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进行判决。 接下来是准予离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总之,无论是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要了解清楚相关的程序和准予离婚的情形,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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