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两个人都愿意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当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时,在我国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离婚手续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对于双方都愿意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情况,一般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具体手续如下: 第一步,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 第二步,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第三步,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四步,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 第五步,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另外,如果双方虽然都愿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存在争议,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或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和判决。但这种方式相对协议离婚来说,程序更为复杂,耗时也可能更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