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手续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具体手续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的内容要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问题的处理方案。然后,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从申请离婚登记开始,有30天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手续如下:首先,要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状中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可以达成离婚协议,由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