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都在外地,离婚手续该如何办理?
我和我爱人现在都在外地工作,因为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我们不太清楚在外地该怎么办理离婚手续,是和在本地办理一样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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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夫妻两人都在外地时,离婚手续的办理方式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如果两人都在外地,是不能在外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必须回到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在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其次是诉讼离婚。如果两人都在外地且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在外地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如果被告在外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原告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离婚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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