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双方在外地怎么办理离婚?

我和另一半都在外地工作,现在想办理离婚,但不知道在外地该怎么操作。是和在本地办理一样吗,还是有特殊的流程?希望了解一下双方在外地办理离婚的具体方式和相关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外地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双方在外地办理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面分别为您详细介绍。 协议离婚,通常要求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双方都在外地且该地并非一方户籍所在地时,不能在外地直接通过协议方式办理离婚。不过,现在有部分地区开展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如果您所在的外地属于试点地区,那么可以按照当地的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则不受户籍所在地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双方都在外地,且被告在该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原告可以在该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法院受理后,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审理。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予离婚。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包括开庭审理、调查取证等环节,最终作出判决或调解。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