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都在外地如何办理离婚?

我和我爱人都在外地工作,现在感情破裂想离婚,但是不清楚在外地该怎么办理离婚手续。是跟在本地办理一样吗,还是有特殊的流程?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办理方法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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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地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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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都在外地办理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首先来说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外地,是不能在外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的,必须回到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具体的流程一般是,双方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中要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再看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外地且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在外地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如果被告在外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原告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的程序通常是,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进行审查,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法院也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问题一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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