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了三个月合同没有到期就走了,会被扣工资吗?

我签了三个月的合同,现在还没到期,但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想离开现在的工作岗位。我担心老板会扣我的工资,想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什么办法能保障我拿到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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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签了三个月合同未到期就离职,用人单位不应扣工资。 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也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按照规定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工资。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个人所得税,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代扣工资是合法的。 如果劳动者未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离职,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但不能直接扣工资。例如,劳动者突然离职导致工作交接不畅,给单位带来了经济损失,单位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劳动者赔偿。 若用人单位无故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要求其支付足额工资。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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