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签合同老板不同意离职,直接走了会发工资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但一直没签合同。现在我想离职,老板却不同意,我实在不想再待下去就直接走了。我很担心自己的劳动报酬能不能拿到,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应不应该给我发工资,有没有相关法律保障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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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没签合同且老板不同意离职,员工直接走了的情况下,员工是有权要求公司发放工资的,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无论是否签订合同,只要员工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工资。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再者,员工虽然可以主张自己的工资权益,但如果员工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比如因突然离职导致工作交接不畅,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等,员工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若要主张工资权益,员工需要注意收集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件、工资卡交易记录、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劳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至关重要。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的时效性从正式离开公司那一刻起算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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