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需要哪些过程?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离婚,但不清楚具体要经过哪些流程。是直接去民政局就行,还是要走法院程序?每个环节又有什么要求和手续呢?希望能了解下完整的离婚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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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程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在我国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所需要经历的过程是不同的。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离婚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具体过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这个协议要把双方自愿离婚的想法,还有对孩子由谁抚养、财产怎么分、债务如何处理等问题写清楚。接着,双方要一起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从申请离婚开始,有三十天的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过程如下: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方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然后是审理阶段。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这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调解可能会有三种结果:一是双方和好,原告撤诉;二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是调解无效,进入审判程序。在审判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最后是判决阶段。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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