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后悔了是否有申诉期?
我和前夫离婚时分割了财产,现在我觉得当时的分割不太公平,有点后悔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有没有申诉的期限呢?要是过了时间是不是就不能再提这 事了?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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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离婚财产分割后悔了是有一定的申诉期限的。这里涉及到法律上的一个重要概念——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就是法律规定的,你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权利的有效期限。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同时,当事人需要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也就是说,从你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并且办理完离婚登记开始计算,如果你在这一年之内觉得财产分割不公平,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举个例子,假如你和对方协议离婚并分割了财产,之后你发现对方在分割财产时故意隐瞒了一部分财产,这时候你就可以在知道这个情况后的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被隐瞒的财产。但如果超过了这个一年的期限,法院可能就不会受理你的请求了。所以,如果后悔离婚财产分割,一定要注意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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