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不满意能否要求重新分割?

我和前妻刚办完离婚手续,可我觉得财产分割对我不公平。当时为了快点离就签了协议,现在越想越觉得不合理。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吗?有什么条件和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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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不满意,是有可能要求重新分割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首先,我们要明白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性质。它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配达成的一种约定,通常具有合同的效力。一般情况下,一旦双方签订并办理了离婚手续,该协议就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不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进而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此外,如果离婚后发现还有夫妻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所以,如果在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不满意,需要仔细审查是否存在可以重新分割的法定情形,然后通过合法的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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