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吗


离婚后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重新分割财产,但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是可以的。 首先,如果离婚时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离婚后另一方发现这些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法律为了保护无过错方的财产权益,防止一方恶意侵害另一方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就对此有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有上述不当行为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不过,如果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是为了维护财产分割协议的稳定性和严肃性,避免当事人随意反悔。相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 。 另外,如果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发现的,可自发现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再次分割。还有,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总之,离婚后要重新分割财产,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并且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提起诉讼 。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相关法律规定的财产。 欺诈:是指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 。 胁迫: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