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定金合同违约时如何赔偿?
我之前签了一个房屋定金合同,现在对方违约了,我不知道该让对方怎么赔偿。合同里有定金条款,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房屋定金合同违约赔偿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赔偿方式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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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定金合同中,定金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由一方预先支付给另一方的一定金额款项。当出现违约情况时,赔偿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也就是说,如果是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比如购房者支付定金后不想购买该房屋了,那么其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例如,购房者向卖房者支付了5万元定金,之后购房者违约不想买房,这5万元定金卖房者可以不予退还。 而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比如卖房者收了定金后又将房屋卖给他人,此时卖房者就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给购房者。继续上面的例子,卖房者违约,就需要返还给购房者10万元。 此外,如果实际损失超过定金数额的,受损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要求违约方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该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不过,主张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受损方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实际损失的存在和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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