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了该怎么办?

我最近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可对方好像有违约的迹象。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自己有哪些权利,能采取什么办法来维护自身权益,想了解面对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具体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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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出现违约情况,作为守约方有多种应对办法。 首先,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让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赔偿金。这是因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约方的行为违背了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是法律赋予守约方的权利。 其次,若守约方不想解除合同,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那么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这同样是基于上述法律条文,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以保障合同目的得以实现。 对于违约方确确实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这里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例如,买方因卖方违约无法按时获得房屋,导致其额外支付的租房费用等直接损失,以及房屋增值部分的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等。 另外,关于违约金,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当一方违约时就按照约定来支付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要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相关概念: 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就是合同正常履行后,当事人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比如房屋买卖中,买方正常取得房屋后再出售可能获得的增值收益,因为卖方违约没得到,这部分增值收益就是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违约金:是合同双方事先约定好的,当一方出现违约情形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按照一定方法计算出的金额,目的在于约束双方履行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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