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钱会拍卖夫妻唯一的房子吗?
我老公在外面欠了钱,现在债主找上门了。这房子是我们夫妻唯一的住房,我就担心会不会因为他欠的钱被拿去拍卖了。我不太懂法律,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不会强制把我们唯一的房子给拍卖掉来还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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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丈夫欠钱时,夫妻唯一的房子是否会被拍卖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房子虽然是夫妻唯一住房,但如果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并不意味着房子就完全和债务无关。因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房子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即便房子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也可能是共同财产。 对于唯一住房的执行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有相关规定。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唯一住房也是可以被执行拍卖的。比如说,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或者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又或者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也就是说,如果债主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是否拍卖房子。要是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那么即便这是夫妻唯一的房子,也可能会被拍卖用于偿还丈夫的债务。但如果不符合相关条件,法院一般不会轻易拍卖唯一住房,会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基本居住权益。所以,具体是否会拍卖,要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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