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一方欠的债能否拍卖其房子?

我和配偶婚后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配偶名下。现在配偶在外面欠了债,债权人说要拍卖这套房子来偿债。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真的可以拍卖我们这套房子吗?我很担心自己住的地方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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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夫妻一方欠债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拍卖其房子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比如婚后买的房子、车子等。而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婚前个人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婚后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有权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房子只登记在欠债一方名下,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债权人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申请拍卖房子来偿债。因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偿还的债务,夫妻共同财产要用于清偿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在执行时会保障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一般会先对房子进行析产,确定欠债一方在房子中所占的份额,然后只拍卖该份额对应的部分。不过,如果房子无法分割,法院也可能会整体拍卖,然后将属于另一方的部分款项返还给对方。而要是房子是欠债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债权人就可以依法申请拍卖该房子来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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