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买卖合同毁约了该怎么办?

我最近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对方好像有毁约的迹象。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的权益该怎么保障,也不知道该采取什么措施来应对。想了解一下要是真遇到房屋买卖合同毁约的情况,具体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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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毁约了,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首先,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比如,卖家毁约不想卖房了,买家有权要求卖家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完成房屋的过户等交易流程。 其次,若合同中约定不明确无法判定违约责任,受害方可以选择更换、退回、另外协商约定或者赔偿等方式来采取补救措施。 再者,违约方要赔偿损失。违约的一方应当依法赔偿受害方相应违约责任。这里的损失包括实际损失与预期收益。比如因为卖方毁约,买方重新找房多支出的费用,以及原本交易完成后买方可能获得的房屋增值收益等 。 另外,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要求返还双倍定金。 还有,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条款中,明确了违约责任的赔偿责任,不履行一方必须赔偿相应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合理的,则适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相关概念: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在生产、销售或提供服务的合同中,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提供者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的预期纯利润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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