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和抚养权抚养费怎么分配?


首先来说夫妻离婚财产分配问题。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配首先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来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就是说,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保障子女、女方以及没有过错一方的权益。比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行为,像出轨、家暴等,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少分。而且,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也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接着讲讲抚养权分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陪伴。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看哪一方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条件。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愿意跟谁生活,法院一般会尊重其选择。 最后说说抚养费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具体来说,如果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如果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要是无法确定还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若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无固定收入,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照上述比例确定。要是有特殊情况,比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月总收入: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