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家产怎么分割?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现在很发愁家产分割的事情。我们有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些家产是怎么规定分割的,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法呢?想了解下具体的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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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家产分割是许多夫妻关注的重要问题。这里说的家产,在法律上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讲,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协商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怎么分这些财产,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就按照商量好的结果来。如果商量不拢,就需要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财产的来源、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同时会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没有过错的一方。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仍然归财产所有人所有。 例如,一方在结婚前就买了房子并且付清了全款,这个房子就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但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所以,在处理离婚家产分割问题时,要先明确哪些是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再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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