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司破产了该怎么赔偿?
我之前在一家房屋公司买了房,交了首付,可现在这家公司宣布破产了。我很担心自己的钱打水漂,也不知道后续房子该怎么办。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公司破产会怎么对我们购房者进行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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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屋公司破产时,赔偿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白破产赔偿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 在破产程序中,一般会先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公司的资产包括土地、在建工程、未售房屋等。这些资产会被评估作价,用来偿还债务。 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那么购房者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公司交付房屋。如果房屋无法交付,购房者可以作为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从公司的破产财产中获得赔偿。 如果只支付了部分房款,比如首付,情况会相对复杂一些。如果购房者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在破产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购房者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剩余房款,同时有权要求公司交付房屋。若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购房者已支付的购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可以作为债权进行申报。 在破产财产的分配上,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购房者的债权一般属于普通破产债权。所以,购房者最终能获得多少赔偿,取决于公司破产财产的多少以及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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