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地产破产清算后钱还能要回来吗?

我之前买了某房地产公司的房子,交了不少钱,结果现在听说这个房地产公司要破产清算。我特别担心我交的钱打水漂,想问问在房地产破产清算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把钱要回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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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地产破产清算的情况下,能不能要回钱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咱们要了解一下破产清算的基本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当企业出现严重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等情况时,依照法律程序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理、评估、变现,然后按照一定的顺序偿还债务的过程。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破产清算的程序和债权清偿顺序有明确规定。 如果您是购房者,并且已经支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购房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消费者购房人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是优先保护的。也就是说,在破产清算中,您的权益可能会得到优先考虑,要回钱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但如果您只是房地产公司的普通债权人,比如您借给了房地产公司钱,那么就要按照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来确定能否要回钱。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所以,作为普通债权人,您需要在前面的债权都清偿完毕后,才能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如果房地产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那么您可能无法全额要回钱,甚至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 另外,如果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发现房地产公司存在违法转移资产等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些行为是可以被撤销的,追回的资产也会用于偿还债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增加您要回钱的机会。总之,房地产破产清算后能否要回钱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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