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和老公离婚了财产该怎么分?

我和老公刚办理了离婚手续,现在面临财产分割的问题。我们有一套婚后买的房子,还有一些存款和股票。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些财产是怎么划分的,想知道具体该怎么分配,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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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我们首先要明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属于一方的特定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像婚后购买的房子,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房款,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存款和股票,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的,一般也属于共同财产。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某部分财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分割时这部分财产就仍归该方所有。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你们可以先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财产。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就按照协商结果来分。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子女的抚养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等。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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