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财产分割是必须的吗?起诉军人离婚一方有诉权吗?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财产分割这块有点纠结,不知道是不是一定要进行分割。另外我配偶是军人,我想了解一下我要是起诉离婚的话,我有没有诉权呢?就想弄清楚这两方面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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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离婚财产分割不是必须的。夫妻离婚时,对于财产的处理有自主决定权。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都同意不进行财产分割,完全可以不分割财产,直接办理离婚手续。比如夫妻双方感情比较平和,财产情况简单且双方都不在意财产划分,就可以选择不分割。 但如果有一方提出分割财产的要求,那就需要进行财产分割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能协商好财产怎么分,就按协商的来;要是协商不好,就由法院来判。 接下来谈谈起诉军人离婚一方的诉权问题。起诉军人离婚一方是有诉权的。虽然《民法典》对现役军人的婚姻给予特殊保护,主要体现在对现役军人配偶的离婚请求权有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配偶一方没有诉权。 现役军人一方向非军人配偶起诉离婚,或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其中一方提起的离婚诉讼,不适用军婚特别保护规定。而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比如军人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重大过错情况时,配偶起诉离婚无需征得军人同意。 相关概念: 军婚特别保护:是指法律对现役军人婚姻关系的特殊保护措施,目的是维护军人婚姻关系的稳定,保障军人能够安心服役。 重大过错:在婚姻关系中,是指严重违反婚姻义务、损害夫妻感情和家庭关系的行为,如上述提到的重婚、家暴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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