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离婚,住房是男方婚前的,财产该怎么分割?
我跟老公准备离婚了,房子是他婚前买的。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能不能分,怎么分。我想了解关于男方婚前房产在离婚时的具体分割规则和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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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男女双方离婚时,若住房是男方婚前的,财产分割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一般情况下,如果男方婚前购房且没有特殊约定或说明,该房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女方在离婚时无权对该房产提出分割请求。因为在离婚诉讼中,法律规定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是不能作为分配标的的,且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男方婚前购房,但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对于这种情况,虽然房产本身仍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女方,有权要求男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并且,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女方也可以请求补偿。因为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 最后,如果男方婚前购房,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女方的名字,这种行为可视作男方对女方的赠与,此时房产就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相关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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